招远法院全市率先“试水”律师代理申诉制, 法院代找律师申诉判决
对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的,法院有专门的值班律师为当事人代理申诉。8月28日,招远法院正式启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成为全市第一家试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法院。招远法院联合招远市司法局确定了4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2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开展申诉工作。值班律师为申诉人免费提供案件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等法律服务,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符合条件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招远率先“试水”代理申诉
8月28日上午,招远市法院院长与招远市司法局局长签署《关于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备忘录》。这意味着,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招远正式启动,这也是全市对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首次“试水”。今年6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并实施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山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启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省份。其后,招远法院与招远司法局先后多次共同召开调研协调会,邀请法学专家和部分律师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联合起草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此办法已由两部门联合发文执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逐步实现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招远法院院长彭桂东向记者介绍,启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有利于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防止一些当事人乱申诉、无理缠诉,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律师均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很多当事人并不是无理缠诉,他们只是不知道怎样正当主张自己的诉求,不知道什么是合理渠道,另外,很多人对法院工作可能有误解,作为代理前的中立方以及代理后的权益维护者,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释明案件事实和法律后果,这样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律师刘世全表示。作为25名到法院值班代理申诉律师之一,刘世全已有10年律师执业经历。
根据《办法》,招远市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了4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内设置律师值班窗口,另外确定了2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到法院开展值班工作。值班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处理申诉和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免费提供案件咨询
值班律师可为申诉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认为申诉有理的,应告知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认为申诉无理的,耐心做好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与申诉人达成委托代理意向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申诉;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值班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瑕疵补正、化解纠纷、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案件卷宗。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值班律师为申诉人免费提供案件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等法律服务,不得收取当事人财物;与申诉人达成申诉代理协议的,代理费用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禁止风险代理。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孙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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