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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是我们的维权站”, 招远法院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

烟台日报 2016-08-25 08:39 大字

“招远法院就像是专门给我们设立的维权站,设身处地为帮我们解决问题。”拿到执行款后,一位农民工表示。受害人生活困难而被告又没有能力,农民工到拿不到报酬回家过年,老年人维权困难,父母犯罪未成年子女缺乏关怀……弱势群体面临的种种困难,也是与司法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招远法院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竭尽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法庭成农民工“维权站”

元旦前夕,朱某某等18名农民工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款5万元。虽然不是应得款项的全部,却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温暖了他们的心。

2014年,耿某雇用朱某某等18名农民工到招远市阜山镇进行村容改造。工程完工时,扣除已支付的工资款,耿某尚欠18人工资款共计20多万元。要不到钱,朱某某等到法院提起了劳务合同诉讼。在建设单位未付清工程款的情况下,招远法院开发区法庭积极联系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立案一个多月案件审结,18名农民工不仅感受到了法院的公正,并及时拿到了第一笔执行款。

在另一起劳务纠纷中,解家村王某在金矿上班时不小心被电击倒,经法医鉴定构成伤残。但是,被告金矿施工队否认王某系其雇用的工人并拒绝赔偿。开发区法庭收案后及时与镇政府、金矿、安监部门联系,在镇政府社会服务中心进行了案件听证会,被告在一系列事实和证据面前无话可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王某就拿到了赔偿款17.5万元。

招远法院开发区法庭共辖5个办事处和1个乡镇,辖区人口20多万。由于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形势的特殊性,该庭年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近500起。“这些案件涉及范围广,受被告难找、原告举证困难等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周期往往较长。”开发区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该庭转变工作思路,简化工作步骤,及时公正地维护了涉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上门立案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

去年10月,招远法院开发区法庭挂牌“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这是对近年该庭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一种肯定。

受身体条件、经济条件的限制,老年人维权不是件容易事。为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开发区法庭从诉讼立案、诉讼费交纳和诉讼过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涉及老年人案件,法庭和立案庭一起通过“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能打得“动”官司。近年,该法庭共通过便利方式接收案件50多起。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近年共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0余万元。同时,为案件复杂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解困难群体燃眉之急

“没想到大老远的,能给我们送来救命钱!”拿到3万元司法救助款后,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妻子连声道谢。春节前,招远法院执行局法官冒着严寒将钱送到了困难家庭。闻讯赶来的邻居、亲朋,都纷纷对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在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王某应支付李某经济损失236118.54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842元。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住处查找均无果,经落实其邻居称其全家外迁,地址不详。经查询银行无款,而申请执行人李某构成一级伤残成为植物人,其妻宁某肢体伤残,父母年老多病,生活十分困难。执行局一面通过公安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他财产,同时为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顺利在节前解决了李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招远法院逐案做好台账,将排查出的案件分包到执行小组,具体包案到执行人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通过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活动,兑现债权1100万元。春节前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干警造成5点出发,每天工作12个小时,采取拘留措施25人次,集中搜查3件次,扣押车辆3辆,共执结赡养、抚养、伤害赔偿、农民工欠薪等案件98件,执行标的额325万元。全年为特困申请执行人办理司法救助52件,救助金额140.57万元。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孙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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