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网络游戏把他网进了“铁窗内 ”

莱芜日报 2015-11-19 14:11 大字

□特约记者 郝效德 通讯员 李勇

近日,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年仅18岁的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钢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追根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正是因为他迷上了网络游戏。

时间追溯到今年正月初八下午,当人们还沉浸在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中时,刚参加完高中同学聚会的谢某某回到家中,立即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客厅和卧室被翻得乱七八糟,所有抽屉都被打开,床上的被褥扔在地上,电脑桌上刚买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过了一会儿,他才缓过神来:家中被盗了。他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了110。

随后,一声声警报声划破安静祥和的节日气氛,莱芜市公安局钢城分局辛庄派出所值班室接警电脑响个不停,民警先后接到了辖区内几个村民接连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家中被盗。值班民警立即赶赴谢某某家中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勘察,大门锁完好,西墙有攀爬痕迹,估计犯罪嫌疑人系翻墙入院。民警通过现场访问,一位村民反映:中午时分,看见一名20岁左右、瘦瘦高高的小伙子在附近经过。根据村民反映的体貌特征,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立即锁定了李某某,并寻机将其抓获。经过搜查,民警从李某某的床下发现了谢某某被盗的笔记本电脑,李某某对上述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近年来入室盗窃11起的犯罪事实。民警在审讯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将偷来的东西变卖后,全部用于上网玩网络游戏。

李某某是怎么走向犯罪道路的呢?这还要从他的家庭身世说起:李某某的养父母都已60多岁,早年丧子,在李某某七、八岁的时候,领养回家。李某某虽然是被领养的,但养父母视为己出,非常疼爱。家庭条件虽然很差,但李某某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办到的,要什么给什么。久而久之,李某某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好吃懒做的坏毛病。李某某刚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前脚刚走,他后脚就逃离学校,去网吧上网,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自李某某学会上网玩游戏后,全身心的沉溺在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当中。他吃在网吧,住在网吧,在网吧里一待就是好几天,并且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青年。没钱了,回家向父母要,父母不给就偷家里的钱。父母实在没钱了,就拿自己家的东西出去变卖。时间久了,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家里实在没东西可卖了,就开始打骂父母,逼父母借钱。他需要大量的钱来购买游戏装备,于是他想到了偷。他从周边的邻居、亲戚家开始下手,邻居们发现后,因他的年龄小,又考虑到他家的特殊情况,一次次原谅了他。久而久之,他成了村里的“名人”,只要他一出现,村民立刻提高警惕,关好大门。面对亲人、村干部一次次批评教育,李某某不以为然;一次次的纵容,使他一步一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新闻推荐

新常态催生新动力 新产业孕育新希望

(上接1版)企业负责人介绍。而位于钢城经济开发区的世阳德尔粉末冶金制品项目,主要生产高性能、高精度粉末制件。“2015年3月份在‘新三板\’挂牌,成为省内首家登陆‘新三板\’的粉末冶金生产企业。”...

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