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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司机,喝酒把“饭碗”喝砸了, 驾营运车也敢喝酒,除被拘留、罚款,还要吊销驾驶证

今晨6点 2014-03-05 22:55 大字

实习生孙玮赵璇安益通讯员潘佳宋海利纪建波孙菁

本报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人尽皆知,但就是有人管不住嘴,喝上酒再开车,不但被拘留还被罚款,工作也没了。

3月3日13时许,蓬莱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高职路口设卡例行检查,远远驶来了一辆中型普通货车,但该车驾驶员看到警车后放缓了车速,随后将车停在了路边并下了车,民警看到该男子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该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51.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经询问,当日,门某与妻子一起驾车来到妻妹家吃饭,中午和妹夫小酌了几杯。门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无独有偶,3月2日下午2点,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阜山镇九曲小市场时,发现一蓝色重型自卸货车,沿着一条无名水泥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怀疑该车有超载行为,交警便示意其靠边停车。

民警介绍,驾驶员于某下车时满脸通红,并且还有很浓烈的酒精气息。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于某除了酒驾,还有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超载等违法行为。于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而因为其未带驾驶证、行驶证,超载100%、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记录数据等违法行为,还要接受2600元处罚。

民警说带着这么多的违法行为在路上行驶,简直就是一个不定时炸弹,希望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远离违法,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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