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面包车拱翻到沟里,不救人却跑了, 事故造成一死一伤,招远交警四小时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YMG记者春康通讯员康德祥孙菁
本报讯11月19日23时许,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招远市玲珑镇沟上大桥南侧一辆面包车翻在沟中,有人受伤。接警后,招远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车内的两个人救出。
在现场,经急救人员确认,面包车的乘车人已经死亡,驾驶员伤情严重。报警人称:其驾车路过现场时发现面包车倒在沟中,周围并无其他车辆。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后,民警发现在面包车倒地痕迹的左侧车道有条不明显的轮胎侧滑痕迹,在痕迹的末端洒落一滩防冻液,民警发现防冻液是新鲜的。由于面包车倒地后又翻到沟中已面目全非,面包车后左侧呈弧形向内凹陷近50厘米。
民警分析这不是单方肇事,另一辆肇事车水箱破碎,洒落的防冻液证明这辆车跑不远,民警立刻扩大范围查找。在距现场200米远的一个小路口,民警发现一辆无牌小轿车其前头右侧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车辆周围并没有发现该车驾驶员。民警确定该案为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招远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预案,组织精干警力追查肇事驾驶员。经调取肇事地点南2公里处监控,一辆灰色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这辆轿车经过监控的时间与事发时间推断相符。民警立刻调取该车信息,经核对发动机号,确认该车就是肇事嫌疑车。民警电话联系车主温某,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民警立刻赶到驾驶员登记住处,温某并不在家,其妻子称温某晚上没有回家,具体到哪里她也不知道。民警让温某妻子用家里电话给温某打电话,并做温某思想工作,最终,温某在电话中承认了是自己驾车肇事。
11月20日3时许,温某投案自首。经检验,温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查,温某于11月19日23时,驾驶轿车沿21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肇事处,与前方顺停的雷某驾驶的面包车追尾,至雷某受伤,面包车内的乘车人姜某死亡。事后,温某为逃避酒驾责任逃逸。至此,案发不到4小时,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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