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守护公平正义中绽放,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高晶———
高晶从事公诉工作7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23件,追诉漏罪漏犯31人45条,建议公安撤案17件,无错案、判无罪案,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在办理招远市某轮胎厂轮胎被盗窃的案子时,公安机关上交了犯罪嫌疑人的材料,但在核查过程中,高晶发现还有另外7人涉嫌盗窃并将案件一查到底,仅这一项就为企业挽回了将近20万元的损失。
人们所熟悉的检察官,就是威风凛凛地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在法庭上对其提起公诉;但在熟悉的背后,还有许多人们所不熟悉的检察官工作。这份工作不仅要求检察官有渊博的法律以及业务知识,还需要检察官具有公正执法、和谐执法的能力。这方面,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高晶有着独到的方式。2013年3月,招远市曾发生了在当地轰动一时的王某等13人开设赌场案。因案件涉及人员多、证据多、案值大、社会影响恶劣,办案人员肩上的压力都很大。到了开庭时,数名犯罪嫌疑人更是在庭上突然翻供,辩护人也激烈地做无罪辩护,法庭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最开始有些紧张,但因为之前准备比较充分,公诉意见最终还是得到法庭的采纳。”谈到当时的情景,高晶很轻松。
在办案过程中,难免遇到社会发展最热门、最前沿的话题,而这些都离不开坚实的法律功底、开阔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2011年8月26日,招远市爆出当地首例非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这些案件没有前例可循,而且里面有很多专业知识。
“比如说莱克多巴胺,就是俗称的‘瘦肉精\’,这些知识关系到案件的办理,但是我们又不懂。怎么办?这就要求我们学习犯罪的构成要件、司法解释,学习专业知识。”
正是靠着这种“苦、深、广”学的学习态度,高晶成了办“第一”案的行家里手。她先后办理了当地第一起危险驾驶案、第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第一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等。获得烟台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称号,在山东省院组织的第五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获“优秀论辩奖”,成为名符其实的“公诉尖兵”。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常洪波路红梅温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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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