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莱芜市三处“省保”升“国保”
本报讯(通讯员 郭晓东 徐祥法)日前,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莱芜市三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国务院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三处“国保”单位分别为:位于莱城区羊里镇城子县村的嬴城遗址、位于钢城区辛庄镇赵家泉村的牟城故国遗址和石湾子村的莱芜战役指挥所遗址。其中,嬴城遗址、牟城故国遗址属本批“国保”的“古遗址”类,莱芜战役指挥所属“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类。
据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2001年,莱芜市境内齐长城遗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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