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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面前打不到“的”就打人, 招远一男子为此赔上二百元钱

今晨6点 2013-05-15 22:25 大字

和女朋友预订的出租车被人抢走,张某觉得自己丢了面子,竟然将对方拉下车挥拳相向。12日晚9时许,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民警在温泉路巡逻时,发现佳乐家超市前有两男子厮打在一起,民警立即下车制止。

民警了解到,原来,张某与女友打电话联系好一辆出租车,约在佳乐家超市门口见面。当时,另一名男子小李正好在张某几米外“打的”,出租车停在两人中间后,小李抢先坐到了车里。张某与女友不乐意了,就让小李下车。小李理直气壮地说:“我先打的车,你说让我下车我就要下车,你们欺负人吧?”张某觉得有些丢脸了,冲着小李吼开了,让他赶快滚下去。小李也不甘示弱,就是不下车,并要求司机赶快开车。张某见车要开走,上前拉开车门,一把把小李拽下车,两人厮打在一起。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待其情绪缓和后,为两人调解处理。“我带女友打车他抢先,我在女友面前多没有面子!”张某表示,这不是打车的问题,是面子问题。“我脸上被你当众打了一拳,我比你更要面子,你也别想这么算了。”小李说。

见双方为这么点小事互不相让,民警对两人的过激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诉两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两人都应受到处罚。

见民警要“动真格的”,双方当事人立即称认识到错误了,说不应该为这点小事打架。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张某赔偿小李200元钱,两人握手言和。

YMG记者何晓波通讯员张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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