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晃眼撞人逃逸 一听排查立马自首
YMG记者李鑫
通讯员海艇希军孙菁
晚上开车时对方车灯晃眼,招远一位司机高某撞上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被撞死。高某逃逸后,一听说交警要排查,自知逃不了,无奈自首。
11月8日22时许,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在玲珑镇北路家村北有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人躺在路中间已经死亡。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经勘查,现场为一段刚修好的路,路中间用水泥墩隔离,标线还没划,沥青路面夜间看上去黑漆漆的一片。摩托车被撞到了路边,死者躺在东侧路段的中间位置,其南边是一片密密麻麻的车辆刹车痕迹。
经到场的医生检查,死者身上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显然是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民警从几十条刹车痕迹中发现了嫌疑车的制动痕迹,经过对制动痕迹的技术分析,判断逃逸车应为一辆后四轮货车。
9日一早,民警对痕迹进行二次测量后与实际车辆进行比对,发现只有解放牌后四轮大货车的胎面宽度、轮距等方面与现场痕迹最为吻合。事发路段北面为金矿拉矿石车的必经路段,因油耗低、马力大,拉矿石的车几乎全是这种解放车。拉矿石的车要到选厂去,而选厂的排查范围较少,并且谁送的矿石都有登记,只要抓住选厂这个线索就能破案。
民警现场调查得知,8日晚上周围只有玲珑镇三个村的选厂拉过矿石。肇事处理中队立即将民警分成三个组,每个村一组,对8日晚上拉矿石的两百余辆货车统一排查。
9日13时许,排查工作正在进行,招远市交警大队来了一个人———玲珑镇高家疃村的高某,他称自己要投案自首。经过车辆碰撞痕迹比对及碎片血迹鉴定,警方最终确认高某为8日晚肇事嫌疑人。
原来,8日晚上,高某驾驶自己的无牌解放后四轮货车从金矿往吕格庄村选厂拉矿石,行至事故地点时,因对头车灯晃眼,货车撞上了摩托车驾驶员。高某害怕赔偿,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回家后将车上破碎的碎片扯下扔掉。第二天,他听说交警大队要排查货车,知道无处可逃,只好前去投案自首。
至此,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在15个小时内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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