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富民——— 城岭村村民赵兴忠眼中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本报记者 李玉亮 亓兵
辛庄镇城岭村位于镇驻地以东的群山之中,是个只有276口人的小村。
10月16日早晨5时许,一家名叫“乡里乡亲”的“农家乐”院子里的灯亮了起来。呵欠连连的主人赵兴忠打开了大门,随后妻子狄杰翠也起了床,叮嘱他:“赶快洗把脸,去打扫卫生。”
“就我们俩经营,天天忙到夜里12点多,根本睡不够,怎么说也是快50岁的人了。”赵兴忠说。接着,他负责客房、院落,妻子负责厨房,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乡村旅游合作社”旺了“农家乐”
7点15分,打扫完卫生后,赵兴忠开着自家的奇瑞汽车到铁车集市上采购肉、蛋、鱼,准备中午招待游客。
车在4米多宽的水泥路上平稳行驶,左侧是一溜排开的10多户“农家乐”,干净整洁;右侧是10多米宽的河道,水流清澈见底,河沿都用石头垒砌,岸上垂柳拂地。
“不少游客都到这里钓鱼。”赵兴忠说,“前些年,河道没治理,一下大雨,我们就得搬家,因为河床高,水都漫到了屋门口。从2001年开始,村委带领村民年年干工程,修了2000多米水渠,建了两座桥,铺了10华里旅游路,投资60万元治理了河,真是一年一变样、十年变了大样。就因为他们干实事,连续五届选举,我们村的村干部没有换一个,都是高票当选。”
听他夸起来没完,记者请他谈谈旅游合作社的事。“我们有山有水有树,平常来玩的人就很多,开发旅游项目很合适。所以,村委2009年要成立旅游合作社,我就报了名。”赵兴忠对记者说,“一开始共有17户社员,都办起了‘农家乐\’,主要经营餐饮、住宿。广告宣传、办营业执照、证件年检等都由合作社负责,卫生条件、饭菜质量和价格等都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我们只负责经营。”
在集市上讨价还价后,赵兴忠买了15斤肉、10斤鸡蛋和4条鱼。“家里还有一些,差不多够一天用的了。”回到家,两口子洗的洗,剁的剁,忙活了起来。
大约11点多,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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