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的红木家具迟迟不到货, “老于”来协调,商场赔付违约金
本报讯(YMG记者孙致霞)花了21万多元购买红木家具,不成想,商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日前,在“老于”的帮助下,商家将延期交付的价值48000元的三人椅给退了,还支付了部分违约金。
今年1月,招远市民李某在市区一家商场看好了8件红木家具。1月31日,他到商场去交了钱。当时,他和妻子看好的是鸡翅木,8件家具共计112355元。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又改换成老挝红酸枝。于是,2月4日,李某又到商场一次性补交了98832元。根据红木家具材料的特殊性,双方当时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货时间是款到卖方帐户之日起3—5个月,并约定了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赔偿规定:如果商家延误交货期,而客户不同意逾期交货的,商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按订货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半年定期存款利率的3倍计算。
签订家具买卖合同后,转眼到了6月底。李某见货物迟迟不到,开始有点着急,便不断开始催货。商场称家具已经来了一部分,但要全部到齐的话,需要等到7月6号左右。李某表示,如果货物延期交付的话,就都不要了。7月4日,李某再次到店里去看货,家具仍未到齐,其它几件都到了,但缺一件三人椅。李某越想越生气,就给商家提出全部退货要求,并通过特快专递给远在南方的厂家发去“解除合同通知书”。
之后,李某和商场在能不能退货上产生分歧。李某坚决要求退货,可商场认为要求全部退货根本没道理,不同意退。无奈之下,李某向“老于帮办”求助。在“老于”帮忙协调下,商场最终同意给李某退延期交货的那件价值48000元的三人椅,并按照合同上有关违约金的规定,给李某赔偿了部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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