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电视刚买就坏了, 商场拒担“三包”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衣学红徐国红)刚买不久的特价电视出现故障,商家以“特价商品无‘三包\’”为由拒绝提供免费修理服务。对于这种做法,市工商局认为属于“霸王条款”,责令商家立即为消费者免费维修。
近日,王先生在招远市辛庄镇某家电商场看到商家搞特价,就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21英寸液晶电视。购来时间才一个星期,电视屏幕就不清楚了。王先生把电视送去维修,店老板一看就说是电视质量有问题,不是闭路的事。王先生去找家电商场要求免费维修或者换货。商场说,购买特价货的时候已做出说明,特价商品不保修。由于商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先生向12315投诉。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认为,依据《消法》第二十二、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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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