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加“老赖”妻子为被执行人 “老赖”再也赖不过去了
本报讯(YMG记者于珺通讯员张德胜)给人运货丢了一部分被告上法庭后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后也找不到他,这位“老赖”玩“失踪”玩了四年。记者昨天从法院获悉,执行法官日前从其孩子学校找到其下落,将这起“赖账”给了结了。
2007年4月,招远个体运输户李某为别人将164箱服装从江苏运到山东,途中丢了36箱,随后玩起了“失踪”。货主联系不到他,就到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开庭审理时,李某不到庭,因证据确凿,法院缺席判决李某赔偿货主损失5万余元,并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货主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货主不知道李某下落,执行法官就到公安机关查询,但根据户籍登记无法落实李某的确切住址,后经查询得知李某及其父母均在招远城里居住,却不知其确切住址。执行法官通过居委会、供电所、房管等部门查询,也都没有李某的登记信息。
不久前,执行法官查找到李某女儿所在的学校,根据学生登记的通讯地址确定了李某的住处,找到了其妻子。
由于李某常年在外搞运输,还是找不到他,执行法官就依法追加了其妻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最后是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一次性付款3万元的和解协议,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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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