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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人民法院构建审判工作新机制

莱芜日报 2011-02-01 23: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武希刚 通讯员 王文学) 去年以来,钢城区人民法院坚持“高快好省办案,严格公正司法,保持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理念,积极构建审判工作新机制,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审判工作实现全方位覆盖。质量能多高就多高 让当事人打一个公公正正的官司

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确立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赋予其案件质量检查权以及处分权,全院所审结的案件,必须经评查,写出评查报告,方能归档。否则,不予归档,不得报结。

坚持推行案件质量月通报制度,让全院法官及时掌握审判监督工作动态,掌握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与提高。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相关庭室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及时纠正错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或新类型的典型案件,组织案件研讨会,由案后监督向前延伸为案前业务指导,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曾经有一个案件,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当事人没有意见,但是对于处理案件的程序有看法。钢城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件在程序上有瑕疵,尽管对案件处理结果没有影响,但法院审委会仍然决定对此案进入再审程序,最后案件处理结果当事人非常满意:“钢城区人民法院这样做,无论官司输赢,我们都明明白白!”审理能多快就多快 让当事人少让诉讼牵扯精力

钢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作出“要加强节点管理,缩短案件审限”的承诺,案件一到庭,抓住每个时机,加快每个办案环节,开庭等时间的确定充分考虑当事人意愿,能早办理的绝不迟延。该院实行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庭台账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追究违法超审限行为。严格庭审规范周检查、月通报制度,严禁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严禁内部说情和过问职务外案件,全程纠防审判瑕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疑虑。

不断加大简易程序及简化普通程序的适用力度,合理、统一安排送达开庭时间,限定合议、裁判文书制作时间、竭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法院巧妙利用工作时间,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细化各项工作的具体规范,明确每个人的职责范围,较好地提升了工作效率。效果能多好就多好 避免两败俱伤 实现多方共赢

为避免“一场官司十年仇”的现象发生,钢城区人民法院着重从调解入手,既注重法律效果,还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力争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让讼辩双方充分了解法律精神和调解的益处,在进行调解时,都把与本案相关的法律规定讲清、讲透,通过严谨细致的释明,让讼辩双方衡量出是非曲直、利败轻重,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调解意见。强化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开庭后全过程,在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等方面实行全方位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该院还巧借外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案件调解效率。通过聘请人民调解员,与法院形成互动,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社区威信高、社情民意熟的优势,积极进行指导培训,使他们发现纠纷苗头主动参与解决,构建排查矛盾纠纷网,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了诉讼压力,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钢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增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释法作用,让他们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答疑解惑,不为矛盾推波助澜,而为化解矛盾尽职责。辛庄镇某村王某喝啤酒时,啤酒瓶爆炸,致使左眼被摘除。王某找到啤酒生产厂,对方对王某眼睛受伤及啤酒瓶爆炸的原因提出质疑,推诿扯皮。王某起诉后,钢城区人民法院辛庄便民合议庭进行庭前调解,办案人员对被告分析了利害关系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高高兴兴地从被告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赔偿款,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成本能降多少就降多少 要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要让有理的老百姓打得赢官司,还要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基于这种理念,钢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组织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讲课5次,培训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组织法律宣讲团到驻莱部队、黄庄中学、辛庄小学讲法制课,到辛庄、黄庄、艾山、颜庄等赶法律大集15次,受教育群众15000余人次;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区居民等1000余人次旁听庭审,参观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审判流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立案窗口实行导诉制度,主动为来访者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及时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尝试实行网上立案等便捷立案形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转办;针对农村当事人交通不便等特点,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50余次,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3件14.2万元,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兑现了“让有理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承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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