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蓝天绿水行动”首战告捷
本报讯(通讯员 曹志恒)4月28日,钢城区组织40多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达不到拆除标准要求的小炼铁平台现场强制拆除。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遏制土(小)和落后工艺生产企业污染反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4月份,钢城区环境保护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综合执法月”活动,作为“蓝天绿水行动”的重头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为切实搞好这次活动,4月8日,钢城区召开全区“环境综合执法月”活动动员大会,印发了《钢城区“环境综合执法月”活动方案》,对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园和全区各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宣传教育,把全区上下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了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上来。随后,区环保局组成两个排查组,由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园配合,对全区范围内的小炼铁、小造纸等土(小)企业以及焦宝石窑、小石灰窑等落后工艺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全区共排查发现68家小炼铁企业、11家焦宝石窑生产企业、2家小造纸企业、1家小硫磺厂、1家地条钢生产企业。根据摸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全区土小和落后工艺生产企业的通知》,明确了关闭范围、时限要求和标准要求,要求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关闭工作,达到拆除设备、清理原料的要求,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在调查摸底过程中,环保部门逐一下达了《限期关闭通知书》,责令企业7日内自行关停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未达到拆除标准要求的,区政府将组织由环保部门牵头,公安、国土、执法等部门参与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强制拆除。4月13日,综合执法队伍对钢城经济开发区内的2家小炼铁企业依法进行了拆除,铲除了炉体、炉座、风机等设备,清理了焦炭、原料;对辛庄镇2家焦宝石窑企业和1家小石灰窑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拆除了窑体炉门,清理了焦宝石原料。此次行动,彻底打消了部分企业等待观望、伺机恢复生产的侥幸心理,有力地推动了企业自行拆除工作,促使其他乡镇的大部分土(小)和落后工艺生产企业着手自行拆除,为顺利完成整个综合执法行动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4月16日在黄庄镇、4月20日在里辛镇、4月23日在颜庄镇分别开展了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对发现的土(小)和落后工艺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拆除。4月28日,由区环保局牵头,艾山街道、公安、国土、执法、医院等有关部门配合的40余人综合执法队伍开赴寨子村小炼铁平台,自东向西逐一进户查看拆除情况,对达不到拆除标准要求的现场强制拆除。整个执法活动完成后,围观村民拍手叫好,群众多年来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截至目前,全区共拆除土(小)和落后工艺生产企业83家,其中强制关停拆除42家,自行关闭拆除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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