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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 以奖代补 创新模式念活“林”字经 催绿万重山

莱芜日报 2010-03-12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勇 通讯员 王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奖代补政策以及造管模式的不断创新,成为推动莱芜市造林绿化、促进林业发展的“三驾马车”。仅去年,莱芜市就完成造林补植面积7.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3.5%,城乡生态面貌、人居生活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

莱芜市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拉动林业发展的牛鼻子,制定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传统林业发展模式,积极推行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林有其主”,确保“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是林改让我们吃下了长效定心丸,我们没有理由不造林!”这是钢城区辛庄镇杨家横村承包大户吕星来说的一句肺腑之言。2004年,吕星来通过竞标承包了本村无人问津的500亩荒山50年的绿化经营权,并领取了林权证。于是,他拿出自己全部积蓄用于荒山绿化,目前500亩荒山绿化任务已基本完成,栽植松树、刺槐、板栗近5万株。而像吕星来这样百亩以上的承包大户,在莱芜市还有近1400户。截至目前,莱芜市已完成林权改制面积88.2万亩,登记林权2000份,确权发证1600个,发证面积40万亩,发展民营林业户达到30000户。

“以奖代补”政策,改变了政府“花钱买树苗”为“花钱买活树”,实现了政府投入的效益最大化。近年来,莱芜市因地制宜,把以大户承包为主的林权改革与工程造林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了“以奖代补”、“花钱买活树”的投入机制,在林业大户完全自己投资绿化的基础上,对其造林纳入工程化运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依据造林实绩给予相应的补助。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大户承包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而且一改过去“年年栽树不见树”的林业发展窘境,年均完成荒山造林面积30000多亩,造林成活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全市活立木蓄积量达到了137.89万立方米。

莱芜市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管护,不断创新造管模式,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对纳入“以奖代补”政策范围的林业大户,莱芜市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实施、验收、兑现”五道程序组织实施,使之纳入科学造林、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具体实施中,莱芜市注意做好验树穴、验树苗、验成活率、验割草、验保存率的“五轮验收”工作,确保只对符合栽植标准且保存较好的树木进行补助,发挥了资金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市林业局成立技术服务中心,(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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