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野外用火服刑还得赔偿

济南时报 2019-12-22 14:06 大字

如今正是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期,外出游玩、野外作业切莫大意。引发森林火灾不仅严重破坏生态资源,而且还有可能面临刑罚和被判赔偿上百万元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市民,外出游玩要谨慎,千万不要踩到非法野外用火这片“雷区”。

2014年3月14日,栖霞市唐家泊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调查,火灾系唐家泊镇东上寨村村民杜学旗烧地堰引发。随后,杜学旗于2014年5月4日,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需要赔偿栖霞市国有林场经济损失150万元。

(新时报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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