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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苹果浙商所挂牌上市, 借势电商打造卖方市场品牌,当天成交额1044万元

烟台日报 2016-08-25 10:4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姜乾通讯员王强蒋言芳)首个“栖霞苹果”品牌上市了!1月23日16时,登陆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平台,上面清晰显示:苹果A1品种,开盘价每10千克为155.8元,当天成交额为1044万元。自此,经过15天挂牌交易的成功“试验”,“栖霞苹果”打破了地域、信息等发展瓶颈,突出卖方主动地位,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两条腿”走路,对推动产业销售升级、扩大品牌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

从传统的口头洽谈、纸上合同,到现代营销模式下的电商销售,“栖霞苹果”此次开展挂牌交易,是栖霞市宏海果蔬食品有限公司与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一次全新尝试。“2013年和2014年,是苹果价格的动荡年。这两年,价格与价值相背离,销售远景堪忧,于是我们开始探索一种新的方式,让栖霞苹果平稳销售。”栖霞市宏海果蔬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庆说。

几经探寻,宏海果蔬找到了意向伙伴———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双方从去年开始商谈,一直到今年,才最终谈妥各项事宜。1月7日,浙商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将于2015年1月9日上市苹果A1,开市指导价含税160元/10千克。“上市当天,正宗的栖霞苹果,完成交易额5500万元,现货交收苹果724.8吨,创造了‘当日开盘、当日交易、当日交收\’的开门红。”李国庆说。

浙商所位于我国第四个国家级新区———舟山群岛新区。宏海果蔬之所以选择与其“联姻”,一是相中了他们完善、高效的平台,二是看中了他们所在的区域位置。“浙商所辐射江浙沪地区,这些区域正好是栖霞苹果的销售短板区。”李国庆说,“栖霞苹果”在北方地区的品牌认知度较高,在江浙沪地区几乎没有影响力,“选择在浙商所上市,有利于打开新的销售市场,为果农造福。”上市交易跟普通交易有着明显不同。这种交易方式,卖方仅“宏海”一家,而买方则为所有在浙商所开户的交易商,卖方处于主动地位。“此类方式较传统形式有两大优势,一是直接面对终端客户,不必再到处联络客户,降低销售成本,保证销售价格。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降低交易风险,保证供销安全。”浙商所山东分公司总经理王忠诚说。“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也更加坚定了烟台市发展电商销售的信心。”栖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物流运输,丰富销售模式,让更多“栖霞苹果”以实惠的价格流入全国各地,扩大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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