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遇女房主蟊贼劫财又劫色, 拍下裸照威胁,并抢走家中财物
俗话说得好,“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这位蟊贼刚从拘留所出来就盗窃邻居。去年6月份,王某再次入室盗窃时被一名女房主遇到,王某兽性大发强奸、抢劫女房主,并且拍下照片相要挟。昨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抢劫、强奸、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等待王某的将是重刑。
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高冠秀
盗窃遇女房主,蟊贼起意强暴
去年上半年,在芝罘区郊区附近不时发生入室盗窃的案件。去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曲家村,入户盗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一宗;4月29日下午,在芝罘区下曲家,入户盗窃酒、半盒将军烟等物品一宗……这一系列盗窃案的主谋就是一直单身、今年30多岁的王某。
去年6月份,家住黄务的胡女士中午回到出租屋内,一到家发现房门开着,胡女士以为家中有人没在意,径直走进屋内。刚进屋,胡女士被藏在身后的王某紧紧抱住脖子,并且一把尖利的匕首顶在脖子上:“不许叫,叫我就弄死你。”
王某将胡某拖进房间问起身上是否有现金,胡女士从身上掏出100元给了王某。此时,胡女士闻到该男子身上一股浓重的白酒味。王某借着酒劲,开始在胡女士身上摸来摸去。然后将胡女士推在床上,用绳子将其捆绑,对其强暴。王某还拿出手机拍照,威胁胡女士:“如果报警,我就把照片全发出去,让你丢人。”王某在胡女士家中搜刮钱财后离开。
胡女士挣扎着摆脱束缚报了警,警方立刻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在现场提取了大量证据。
数罪并罚将面临重刑
2012年9月份,当王某再次入室盗窃时,被警方抓获。通过案情综合分析,警方确定王某身上的案子并不止盗窃那么简单。警方侦查发现,他就是之前入室盗窃并且强奸、抢劫的通缉犯。在证据面前,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随后,芝罘区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王某对检察官说:“当时我也是喝酒了,脑子发热,看她就一个人,就想占她便宜和她发生关系。”经查,王某是个惯犯,之前曾因盗窃罪被栖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2012年因故意伤害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近日,芝罘区检察院以强奸、抢劫、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数罪并罚,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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