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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建设绿色低碳烟台

烟台日报 2012-08-15 18:20 大字

近年来,烟台市把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打造绿色低碳城市的主要途径,推动城市建设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提升新型城镇化运行质量,坚持政策推动、示范带动、产业驱动和考核促动,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推进措施,成功走出了一条城市绿色建设发展的路子。

“这是全国示范面积最大的,覆盖区域最广的,获得奖补资金最多的示范区。”11日,烟台市组织龙口、蓬莱、招远、栖霞、莱阳、莱州、长岛7县市统一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获得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的正式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邹长清连说三个“最”,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由此,烟台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完全覆盖的地级市之一,并获得国家财政部奖励资金8400万。至此,烟台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获得的国家财政部奖补资金总额达到2.28亿元,为烟台市建筑节能工作注入强心剂。

年节约标煤10余万吨

烟台越来越多低碳房

眼下,走进莱山四季花城小区,一排排壁挂太阳能整齐划一,小区道路上太阳光伏路灯一字排开,居民洗澡用水和夜间道路照面,全部用上太阳能;来到开发区栖里凤台山庄,这里的太阳能光板全部集中在屋顶,“集中集热—集中储热”太阳能建筑应用新技术得以应用,与电热水器相比,每组太阳能每年节约2560度电,折合每年节约1331元电费;再踏进福山宾馆,清新凉爽的感觉扑面而来,这里应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夏季制冷、冬季取暖,节能减排还节省成本,仅冬季采暖每年可节省运行费用312544元。

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等,这些都是可再生能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近年来,烟台市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低碳环保建筑。目前,全市城市规划区12层及以下新建住宅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100%,12层以上住宅达到50%,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157平方米;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面积12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2010千峰瓦,地源热泵应用面积430万平方米,年可节约10.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5.9万吨,二氧化硫0.21万吨,粉尘0.1万吨。5个项目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727万元;烟台市和海阳市分别被列为2010年和201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和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补助9800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日前,龙口、蓬莱、招远、栖霞、莱阳、莱州、长岛7县市又成功获评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获得中央财政补助8400万元,海阳市又获示范县追加补助资金1050万元,烟台市本次获得奖补资金总额达1.03亿元。至此,烟台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获得的国家财政部奖补资金总额达到2.28亿元。

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教设计科科长林世乐说,由于烟台市前期工作扎实,申报工作组织严密,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实施方案真实可行,这次住建部和财政部组织评审时,与会专家给予高度评价:“烟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果显著,在全国首屈一指。”

在全省率先推行“意见书制度”

政策支撑低碳建筑应用

2006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太阳能热水器应用要求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2007年,烟台市在全国地市级政府中率先出台《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2012年市政府又提高应用要求,出台《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

每一项工作的扎实开展,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推动。近年来,烟台市把完善政策体系作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根本举措,坚持政策推动,充分调动各层面积极性。先后出台十余项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政策文件,营造了支撑有力、联动推进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烟台市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对设计和管理细节问题提出更明确要求。同时,烟台市出台《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意见》、《关于印发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对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技术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编制完成了《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烟台市7县(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专项规划》和《烟台市7县(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实施方案》,对市区范围内的海水、地下水、浅层地热、污水等资源进行了潜力评估,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技术方案编写要点》,构筑起了从图纸设计、审查、现场监督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严密把关、层层覆盖的闭合式管理机制,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有奖补

项目示范带动规模化应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烟台市强化示范带动,不断拓宽应用覆盖面。“一方面,我们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县示范和集中连片示范建设。”林世乐说。

目前,烟台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已达5个,分别为:栖霞市政府大楼水源热泵项目、海天四季花城太阳能热水项目及通世路隧道光伏发电项目、福山新能源产业园光伏建筑一体化综合示范推广项目、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306kw光伏并网工程,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727万元。其中,福山新能源产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千峰瓦,年可发电63万度、减排二氧化碳630吨、节约标煤260吨。据悉,烟台市每年有计划地选取一批建筑规模大、节能效果好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上门服务,悉心开展技术指导,有力提升了项目建设品质。

日前,继烟台、海阳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后,烟台市龙口等7县市获批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84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将全部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上。目前,烟台市住建部门正在制定奖励办法和项目申报程序,用好这笔奖补资金。在能源类别上重点扶持地源热泵和太阳能新技术项目;在建筑类别上,重点扶持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

“烟台获得的8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目前六区示范项目83个,建筑面积为729万平方米。”林世乐介绍,其中,烟台富士康23.7万平方米的职工宿舍项目,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洗浴,并对洗浴废水余热进行回收,节能效果显著;烟台金海湾酒店通过增设太阳能热水和海水源热泵系统,每年可节约费用40%以上;海阳市亚沙会场馆全部采用海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深入体现了绿色办亚沙的理念。

同时,烟台市专门成立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三个课题组,提出适合烟台市推广应用的技术类型,编制相关应用图集。在示范带动下,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逐步呈现规模化应用之势。

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扎堆

夯实产业推动建筑节能

“本次获得的1.03亿元奖补资金中,烟台市两家生产企业有收获。”林世乐说,顿汗布什和蓝德空调被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科研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00万元和350万元。

建设绿色、低碳烟台,离不开产业驱动。近年来,烟台市坚持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立足烟台基础和优势,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培育发展地源热泵、太阳能、新型墙材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建筑节能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

新能源装备方面,培育形成了以山东富尔达、顿汉布什、蓝德空调等10多家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30多亿元,成为全国重要的地源热泵生产基地,有力推动了建筑应用工作,目前全市应用面积超过43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先后有亿晟、帕沃尔、和弦等太阳能生产企业的热水器产品通过认证,有力推动了烟台市太阳能企业产品应用步伐。

新材料技术方面,鼓励和引导烟台万华集团依托MDI生产技术,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和保温体系产品,研发的聚氨酯复合建材和秸秆生态板材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功创建全国住宅产业化基地。目前,烟台市各类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达164家,建设机械产品生产企业240家,年可生产新型墙材30亿标块。预计未来几年,烟台将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领域。

从“节能”走向“绿色”

建绿色建筑创宜居环境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烟台市建筑节能打下了坚持的基础。“在发展节能建筑的基础上,烟台市顺势推进绿色建筑,推动烟台百姓从‘有居\’迈向‘宜居\’。”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久前,市住建局刚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提出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范畴,对新出让地块提前设定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前置条件,自2012年起开始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市中心区8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县市区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年内,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年度新建建筑总量的30%,全市不少于10个项目取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到2015年底,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量的6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2个项目(长岛县至少1个)取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今后,烟台市将从六个方面着手发展绿色建筑。即深入推进建筑节地、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不断深化建筑节水、大力推动建筑节材、全面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加强绿色施工和环境安全管理。烟台市已成立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建设开发单位要积极贯彻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委托设计和咨询单位,并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节作用,并整合涉及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相关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和项目建设等。

YMG记者侯召溪实习生曾克通讯员张帅葛振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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