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虚假宣传迷惑买了合约机, 发觉上当后却无法取消协议
本报讯(YMG记者刘晓阳通讯员王健)随着当前手机营销形式的多元化,各家通信运营商推出了各种合约机,加上诱人的销售套餐,消费者都以为买了就是“捡了便宜”。近日,市民韩女士选择了合约机后觉得不划算,但是因为已经签订了协议,无法取消。消协提醒市民,要理性消费,不要被宣传的优惠政策所迷惑,弄清合约套餐的服务内容,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情况,合理选择。
蓬莱市民韩女士两个月前在某通信公司购买了一款合约机,价格是元,每月协议消费为元,返还元,每月需要额外补交元的话费,韩女士使用两个月后感觉自己实际通话量达不到此标准,而且套餐每月最低消费标准过高,难以承受,韩女士到通信营业厅协商,想将号码停用,但营业厅对此并不认可,因为套餐中并无解除合同的约定条款。韩女士认为不合理,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投中心。
消投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通信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解释说:“通信公司和消费者签订的《业务服务协议》上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有明确规定,并且协议上规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消费者已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用户违反购机协议,在网期限内出现拆机退网、欠费停机等情况,属于违约行为,通信公司有权利主张用户偿还通信费、退还终端补贴款和支付违约金。由于韩女士当时签订协议时没有认真仔细看协议的条款,也没有考虑此套餐自己是否适用,无法按照韩女士的要求更改。”消投中心工作人员也向韩女士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还有消费时应注意的问题,韩女士也认为自己在购买合约机之前没有考虑清楚,只有等满二年后协议取消。
合约机,是指通讯运营商与手机生产商合伙定制的手机类型,用户使用该手机必须和指定运营商签约,而且要一次性付清交租机款。一般来说合约机不能换卡,换卡后轻则锁机不返话费,重则还需交违约金。消投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要理性消费,不要被宣传的优惠政策所迷惑,弄清合约套餐的服务内容,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情况,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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