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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三包”规定只能修补不能退换, 服装问题已成市民投诉热点

烟台日报 2016-08-25 10:53 大字

买了条男裤,穿的第一天就起皱了,一个星期后裤腿开线。消费者找商家退货,却被告知只能修不能退换。最近,市民潘先生遇到这么件烦心事。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服装类商品目前没有国家“三包”规定,相关的投诉不少,在2014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中排名第5位。

新裤子一周开线商家不给退

2014年12月17日,潘先生在蓬莱市区一家商场花698元买了一条品牌男裤。当时,营业员热情地向他推荐,该品牌男裤“三防”,防油、防皱、防水,保证没问题。潘先生听了很高兴就买回去了。

谁知道,第一天裤子就起皱了。潘先生心想,营业员介绍的难免有夸大其词的地方,也就没往心里去。可一个星期后,裤腿处竟然出现了大约5厘米长的开线。潘先生找到了商场要求退货,但营业员认为是裤子起皱、开线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只同意给修修,拒绝退换。潘先生认为商家明显不讲理:推销的时候把裤子说的这么好,出了问题就变成自己“人为造成”的。双方协商无果,潘先生将商场投诉到蓬莱市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因服装类商品国家目前尚未出台任何“三包”规定,缺乏处理依据,虽然双方对质量问题有争议,但无法进行鉴定,处理起来很困难。最后,在消协的建议下,商场负责人赠送了给潘先生赠送了一份礼品作为补偿。‘

服装无“三包”规定很无奈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服装‘三包\’规定。”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平时遇到服装类的消费纠纷,一般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场、服装专卖店针对服装质量纠纷有自己的规定,即便没有专门的“三包”规定,消费者的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一些没有国家没有专门出台“三包”规定的商品,消协、工商部门通常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消费者盼望出台相关规定

不过,消费者还是希望国家能早日出台服装类的商品“三包”规定,这样维权成功的机会更大。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不要选择在马路摊点买,出了问题没法维权。购买服装等暂无国家“三包”规定的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好再离开柜台,记得索要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并保留好。如果商家拒绝试穿,消费者要与商家签订书面退货承诺协议或者在购物发票上注明退货承诺,并保留好单据。YMG记者徐睿通讯员黎明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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