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二婚老太状告80岁三婚老头, 一对“夕阳红”因钱闹别扭,通过街道调委会调解,双方和好
蓬莱某村一对老年夫妻,围绕女方门诊用药和日常生活费问题闹起了别扭,多亏了蓬莱市南王街道调委会从中调解,问题才得以解决。
不给我钱买药,不告他告谁
5月22日,72岁的王老太一瘸一拐,来到南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她手拿工资支取条,一把鼻涕一把泪,进门就说,“我现在是多病缠身,患有粮尿病和冠心病,需钱买药治病,老头子李某不给钱。”老人称村里的调委会先后6次调解,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她要求离婚。
王老太的老伴李某是某厂退休职工,中专文化,1987年退休。虽已80高龄、听力高度受限,但思路依然清晰。这对夫妻双方1989年冬季,经人介绍组成再婚家庭。女方是二婚,男方是三婚,婚后关系尚可。
调委会工作人员及时为老太太起草了申请书。当即通过村干部,把李某传唤到了村委会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李某告诉调查人员,结婚后,他把工资卡交给妻子保管,后来发现她花钱大手大脚,又把工资卡收回来,每月给王某1300元生活费。王某拿了钱却不交水电、牛奶费、闭路电视维修费。王某先后两次生病住院,他总共支付了10000元医药费。
现在,如果他不给钱,她就以离婚相要挟。
街道调委会力促双方和解
村里的知情人告诉工作人员,王某生活上对李某照顾不周,衣物不及时换洗,李某经常是民工般“脏衣披上身”,诸如此类,久而久之,因一些鸡毛蒜皮般的小事,双方多次发生激烈肢体冲突。”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5月25日,在双方亲属参与调解情况下,工作人员分别做通了王某、李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双方坐下来商谈细节。
5月27日上午,在南王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主持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同意每月支付王某1300元,公历每月1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须有村调委会主任在场作证。这1300元包括:双方每月的米、面、油和其它日常生活开支;王某日常买药费用和平时零用钱。
如王某生病住院,医药费用由李某支付,超出李某支付能力部分,由王某子女承担。王某与李某日常生活中要互相谅解,相互扶持。王某要尽到妻子义务,自觉做好一日三餐,并定期为李某换洗好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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