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对医疗机构督导排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文萍 通讯员 李丛)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正在营业的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督导排查。
据悉,自2021年1月12日开始,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3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督导。主要是开展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医疗废物管理和发热病人管理等工作展开督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材料,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材料做好本单位职工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启用《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
在第一轮督导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区内部分机构在预检分诊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执行情况等方面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下一步将对这些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首轮督导结束后,为检验督导效果,督导检查“回头看”行动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结合首轮督导检查结果,逐条落实,重点检查并更新台账。针对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我们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下一步,将继续进行全方位密切监控,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监督排查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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