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进惠民、便民政策落地,打通医保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织密“医保网” 撑起“健康伞”

烟台晚报 2021-01-26 09:3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睿 通讯员 陶为浩)医疗保障是群众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块“压舱石”。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进惠民、便民政策落地,进一步推进医保业务“下沉”,打通医保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广大群众织密“医保网”,撑起“健康伞”。

推进惠民便民政策落地

方便群众享受医保待遇

做好药品集采工作。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机构成本、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区医保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积极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参与全市药品集体采购准备工作,极大地降低了医疗机构药品成本,减轻了我区居民医保负担。截至目前,我区共对57种药品进行了集中采购,范围涉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肿瘤等常见慢性病,平均价格降幅50%以上,最高降幅达90%,全区累计药品费用降低50余万元。

推广电子凭证使用。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区医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医保电子凭证启用工作,将医保电子凭证码与身份证、社保卡、人脸识别、银行卡结合,建立起“五位一体”的医保身份识别、支付体系。新系统启用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完成个人账户支付、医保查询、参保登记、购药住院、慢病续方等医保业务的“一码通办”。目前,我区有18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新系统,整体启用率达到98%,范围覆盖全区各个街道园区,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途径、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医保服务新模式。

推进“两病”待遇落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开展以来,区医保局主动与部分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向市中心申请将没有开通联网结算业务的莱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格庄崖前村卫生室开通联网结算业务,方便参保居民能够就近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同时组织基层医院家庭医生对“两病”人员进行排查,考虑到很多人员行动不便,组织基层医院医生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手续。截至目前,我区已为932名参保居民办理了“两病”手续。

持续做好长护工作。为了惠及更多患者,区医疗保障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扩大我区长护定点。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对新申请长护定点的烟台清泉康复医院主动靠前靠上服务,指导其按照协议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并主动邀请第三方评估小组到该医院实地进行指导。2020年5月份,该院顺利通过了市里的评估,成为我区第五家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打通医保服务

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推进医保业务下沉,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打通医保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扩大网办范围。为提升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业务经办质效,2020年5月开通了门诊慢性病医院端线上办理,截至目前,我区已经有72名参保人员线上办理了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实现了门诊慢性病即时办结病种的“不见面”办理。

建立医保服务站。在全区范围内开通多个医保服务站,重点解决“掌办”“网办”等智慧医保服务方式辐射不到老年、残疾、疾病高发群体的医保服务问题,医保服务站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医保政策宣传等14项医保服务事项。围绕群众所盼所需,加快推进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不断简化优化服务,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启用医保智能柜员系统。实现医保业务经办从分险种、分业务的分类柜员制转变为智能自动化流水线模式,门诊慢病资格确认备案、本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六个经办业务可通过柜员制一窗办理。推行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进“银保联动”,利用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将参保缴费、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打印等医保业务下沉到银行网点代办,实现就近办;上线“烟台医保”微信掌上办小程序,确保95%以上医保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多措并举

助企渡过疫情难关

医保缴费全程网办。为做好疫情期间医保缴费工作,区医保局全面梳理征缴经办流程,进一步完善网银、微信、自助终端等“非接触式”缴费模式,将传统的缴费票据机器打印、邮寄上门方式,改为电子票据模式,彻底打通医保缴费全程网办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我区医保费缴纳全程“网办”,有效提高了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极大方便了企业缴费和做账。截至目前,2020年,医保电子票据已覆盖我区5709家单位,共开出19520份电子票据,开票金额达13017.15万元。

落实缓缴政策。为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助力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区医保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缓缴政策规定,制定了本区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申请流程,对依法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实施缓缴政策。缓缴期为6个月,其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2020年,我区共有69家企业通过了缓缴审批,缓缴医疗保险费474.80万元,共惠及2233名参保职工。

做好医保阶段性降费工作。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2020年医保降费率共分为2月份、3-6月份、7-12月份三个阶段,月最高降2.5个百分点,降费率工作持续至2020年底,范围覆盖我全区4440家参保单位,全年预计共将减轻单位负担5481.6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建立长效机制

持之以恒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协调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利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各类公益小视频,使全区市民能够非常直观地了解各类骗保行为;向各定点医药(护)机构发放《致全市医保医师的一封信》300余份;张贴《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医保行为“十不准”》500余份;为群众发放《医保政策问答手册》4000余本;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检委、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00余本。

加强稽核力度。会同区卫健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了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基金监管体系。2020年全区共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5家,解除协议5家,约谈9家,限期整改14家,累积退回医保基金29.9万元。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按照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烟台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提供欺诈骗保线索的举报人,根据查实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民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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