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逾期未检违法行为 逾期未检、未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抓紧办理

烟台日报 2021-01-06 09:3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特别是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三轮摩托车所有人,更应该抓紧办理相关业务,近期烟台市正集中整顿这方面违法行为。

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机动车,交警有权扣车罚款扣分。未年审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

出事故保险不赔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年审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所有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车辆丢失不赔付。在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未年审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就算购买了车辆盗抢险,保险公司对这样的车辆也是免责的。

车辆强制报废。新交通法规定,如果连续3个记分周期未进行审验,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相关证件进行注销。车辆会被系统锁死,车主在哪里都检不了了,而且报废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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