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费用是否自付?

烟台晚报 2020-12-19 09:36 大字

咨询:交通事故肇事方已赔付二次手术费,二次手术费用可否工伤报销?工伤伤残赔偿金何时给付?

答复: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您的鉴定结论已下达,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咨询:我去年在烟台工作了两个月,社保缴纳了两个月,我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社保的时候发现参保状态是暂停缴费,缴费人员类别是在职,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是指原来的单位没给我办理离职吗?

答复:如果单位只给您缴纳了两个月社会保险费,给您办理了减员,那就属于中断状态。如果单位继续给您缴费,那就属于在职状态。

咨询:我的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单位劳资人员告诉我伤残鉴定费用自付。这样合理吗?

答复:按照省文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不收取费用。因工作需要,需进行辅助医学检查的,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谁提出申请谁支付费用)向查体医院交费。

咨询: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8年,最近同事查自己的账户金,我想咨询一下个人养老账户余额有几部分组成?怎么计算的?一直搞不懂这个事情,谢谢解答!

答复:烟台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记账额本息和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个人账户当年记账额为当年度缴费基数×记账比例×月数。个人账户利息为当年记账利息和年度结转利息。以2019年度最低缴费基数3269元,当年记账利率0.0761为例,其中当年每月的记账利息为:(3269×0.08×0.0761)/365×(当月缴费次日至12月31日的天数)。年度结转利息为上年度账户累计储存额×0.0761。

咨询:我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手臂发生骨折,已经在医院动过了手术。那么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可以自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因工负伤,相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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