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烟台晚报 2020-11-24 14:21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唐寿锐)烟台市近日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家庭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意见》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出到2023年,至少建成6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初步规范。

《意见》围绕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监管和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记者了解到,烟台市将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要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有条件的地方在新建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托育服务机构。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烟台市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多元服务模式。支持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家庭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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