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启阳光执法“新模式”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人性化柔性执法
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摄影报道
我区按照全面深化“法治芝罘”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综合执法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联合审核工作机构,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启阳光执法“新模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项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强化安排部署,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三项制度”推行落实工作进行再细化、再强调、再部署。按照“谁执法谁审核谁公示”的原则,在芝罘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逐步逐项上传执法信息536条,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法制审核科室和人员,确保做到应审尽审。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严格审查执法主体资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的性质、类别和职权类型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并向社会公示。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结合全省申领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完成申领人员的信息填报工作。6月,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154名执法人员进行年审考试。8月,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督察证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督察证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和行政执法证年审流程。
强化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保、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检查外,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前需经司法局审核,明确检查依据,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合法检查。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中监督。2019年,我区成立全省首个综合执法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联合审核工作机构,整合国土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业务资源优势和法律顾问专业知识,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合工作会议,着力化解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综合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问题。
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事后监督。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定期评查与阶段性抽查结合、集中评查与部门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要求,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依据、结果、文书等进行全面评查,并针对推行说理式执法决定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等关键环节,收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对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柔性执法 轻微违法不罚轻罚
推行“免罚清单”机制,实施审慎监管。为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司法局按照上级相关部署要求,探索落实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机制,转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应当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免罚清单”机制的推行,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鼓励企业及时自我纠错、主动整改,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营造宽松环境。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23日除特殊情况外,任何部门不准到企业检查,对同一被检单位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安排、合并进行,一般不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实现人性化柔性执法。
下一步,将进一步从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角度出发,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以法为纲、严格依法办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擦亮“法治芝罘”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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