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信用卡,小心维权遇难题!

烟台晚报 2020-11-12 18:45 大字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王亚萍)近年来,出现一类通过出借信用卡支付借款的新型民间借贷案件,该类案件往往发生在比较亲密的亲戚、朋友、同学之间,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欠款,不仅会给出借人带来信用问题,而且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借款金额难以确定、款项交付证据不足的难题。

近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以通过向被告出借信用卡,以及通过微粒贷等网贷筹措资金的形式出借给被告120000元为由,具状本院要求被告还款。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大学同学,读书期间两人关系非常要好,2018年,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提出如果没有钱,可以将信用卡出借给李某,李某承诺会按期偿还信用卡欠款。同时,承诺每月预留一部分额度由张某消费使用,并由李某来还款,以此作为酬谢张某的好处。

得到承诺后,张某将一张信用卡绑定自己手机后邮寄给了外地的李某,两人同时消费,由李某还款,之后张某又将自己的其他几张信用卡陆续出借给李某使用。后来,李某又向原告提出其着急用钱,让张某通过微粒贷、百度有钱花等方式,借款后出借给自己,张某均同意。

一年后,张某发现李某不能及时偿还信用卡欠款以及网络贷款,遂与李某协商要求还款,李某称无能力还款,并向张某出具了借条。之后,张某便再无法联系到李某。

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的义务。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因原被告双方同时使用信用卡,无法明确各自使用的金额,被告虽出具了金额为120000元的借条,但原告不能确定该120000元具体包含的本息数额。

最终,法院依法以原告诉讼请求不能明确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司空见惯,但因出借信用卡引发的借贷纠纷却具有特殊性。信用卡不像现金,一方面,信用卡具有便捷的透支功能,出借后的风险将无法控制。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按期偿还信用卡欠款,会给出借人带来信用受损,无法办理房贷、车贷。因此,法官建议,除非肯定万无一失,否则尽量不要出借信用卡,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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