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机动车牌挂在自己电动车上 这位驾驶员不仅无牌而且连驾照也没有,交警依法对其处罚

烟台晚报 2020-11-12 18:37 大字

民警正对驾驶人教育处罚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昭文 子强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特殊”的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竟悬挂着一副小型汽车的蓝色号牌。对于明目张胆套用车辆号牌的驾驶员,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11月9日下午,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一路口执勤,远远看到一辆银色电动三轮车驶过来,三轮车前端悬挂的号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三轮车挂的竟是一副鲁F的蓝色号牌!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经民警查实,车牌确实是一辆小型轿车的号牌,按照规定电动三轮车不应该悬挂汽车号牌。经询问,电动车驾驶员交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副号牌是其在路边捡到的,三轮车本来没有号牌,他就自作聪明地把号牌安装在自己的三轮车上。

经过民警查询,蓝色号牌是一辆东风日产轿车的,并且还在正常使用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员因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被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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