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普法 “云直播”授课 我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民法典宣讲”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烟台晚报 2020-10-29 12:00 大字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张宇)“我想问大家,作为小区业主,你们知道有哪些权利吗”“一些业主急需的小区维修项目迟迟无法动用维修资金,怎么办”……近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坐满了听课群众,讲课伊始,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区人民检察院李文娟检察官便用一系列生活中会遇到的与业主权利相关的法律问答把大家吸引住了。

李文娟介绍,很多业主买了房子,对小区的事项并不关心,直到觉得小区物业管理不善,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才会想起业主权利。这些民生问题在新颁布的民法典里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她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具体从业主不得违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影响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等六类问题进行了具体讲解,并结合案例分析业主的权利与义务,让听课的干部群众收获满满。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同步向听课群众分发了民法典宣传册等法治宣传品。本次活动受到听课群众的欢迎,居民们纷纷表示,老师的讲解非常实用,让他们受益匪浅,对每周一开展的面对面普法活动非常欢迎。据悉,这是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的第三堂民法典课程。

为面向社会大众全面解读民法典对人民生活的意义和影响,引导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依托高校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成立区民法典讲师团,并在讲师团中优选12名法律基础扎实、宣讲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组建区司法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队民法典宣讲团队。着眼群众生活需要,结合宣讲团各专家的专业领域,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制定了民法典宣讲活动“课程表”,从9月17日起,宣讲团队每周四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行宣讲活动,对民法典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方面梳理和生动解读,帮助大家理解民法典、用好民法典,为实现美好、幸福、向上的生活提供法律保障。丰富接地气的课表吸引了很多周边的“固定听众”。

同时,为实现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高效共享,区司法局还探索了“新媒体+普法”创新应用,工作人员将每期民法典课程全程录制,并精心制作成“普法云课堂”发布在“芝罘司法”微信公众号上,供全区干部群众随时点击观看,打破了传统普法模式的时空限制,实现了普法效能的最大化。

今年以来,我区立足干部群众学法需求,积极创新,推出了“订单式”普法模式、民法典云直播、在线法律答“疫”等多种普法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下一步,将持续聚焦学法受众需求,充分发挥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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