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学生都有喜欢的体育课程和活动项目 烟台市出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京兰)近日,市教育局出台《烟台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要求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革中小学体育教学,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推动足球、篮球、排球项目
意见要求,以“一校一品”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教学为基础,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器械体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假期也要布置体育作业
学校要将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实行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制度,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应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寒暑假、节假日要布置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学校要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
实施体育特长生输送体系
支持学校通过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各级体校联办运动队、组建校园体育项目联盟等形式提升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水平;加强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校园排球、校园冰雪项目等专项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培养、输送体系,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鼓励、支持优秀教练员进校带运动队、指导体育社团活动。
建立校园体育竞赛机制
实施市县校三级学校体育竞赛体系;每三年举办一届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和“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百校杯”各项目联赛;各区市每年要举办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以及与市级比赛相对应的学校体育竞赛;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一次以上全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
体质不达标不发放毕业证
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学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体育教师短缺的区市在新任教师招聘中优先招聘体育教师;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担任兼职体育教师、带运动队训练;按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按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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