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举行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孙辰颖)近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烟台市人民监督员、烟台大学法学专家等作为听证人员,还邀请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本案7名犯罪嫌疑人均系烟台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19年5月18日晚,7名犯罪嫌疑人因被害人与学校老师发生冲突,遂采取划车漆、撬后视镜、扎轮胎等方法将被害人停放在校园内的轿车损毁。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24130元。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本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过错,7名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均自愿认罪认罚,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在校表现良好,积极要求上进,有些还是学生干部。在承办检察官王丽梅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后,侦查机关办案人、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以及被害人各自发表了意见。5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认为检察院的做法兼顾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充分彰显司法的理性和温度。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是芝罘区检察院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重要举措,听证会由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保证听证程序的公平、公正。
下一步,芝罘区检察院将大力推进刑事检察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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