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市民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为了安全 别嫌麻烦

烟台日报 2020-06-19 09:36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睿 通讯员 孙艳娜 摄影报道)本月起,市民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必须戴安全头盔。根据公安部要求,烟台市交警部门自6月1日全面统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加大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经过半个多月的宣传和整治,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逐渐认识到骑摩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

多数市民正养成

戴头盔习惯

6月17日上午,在银海路、观海路等部分路段,记者观察了约半个小时,共有13位骑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市民经过,其中,仅1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以前没有戴头盔的习惯,尤其是夏天,太热了。但是现在既然有这个要求,那就想办法克服克服,毕竟别人都能戴,咱为什么就不行呢?”市民张玉奇说,最近一个月,到处都能看到关于“一盔一带”的宣传,不知不觉地就记住了6月1日以后出门骑摩托一定得戴头盔,“你要不戴头盔,交警一旦发现,真的会拦下来。这样也挺好,时间长了,就成为一种自觉了。从安全这个角度考虑,确实有必要。”

“我们应当争做文明市民,骑摩托戴头盔不是为了交警,归根到底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就算没有交警检查,也应该戴。”家住初家街道迎春佳苑社区的张女士说。相对于其它职业的市民,外卖员骑摩托的时间显然更多。外卖员刘凯告诉记者:“戴头盔送餐,我们这个行业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不能打一点儿折扣。我们这个行业的特性决定了,经常要赶时间,晚一分钟都不行,所以对于安全问题更要重视。”

交警提醒佩戴头盔

严守安全防线

正如很多市民所认识到的那样,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而不佩戴安全头盔,实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对于这样的行为,交警部门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处罚。

昨日早上8点,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银座路口拦下了一名未戴头盔的摩托车车主,这位车主的头盔被挂在摩托车车把上。“您好,您有头盔为什么不戴?”“天太热了,带了一会嫌热就摘下来挂在车把上了。”骑摩托车的市民很不好意思地说。然而,“天热”这样的理由显然不能成为不戴头盔的借口。民警告诉摩托车车主,戴头盔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按照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处罚。

“头盔的重要性不用说,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但是总有少数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不戴头盔,这样很不好。”交警四大队民警介绍,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市民切记,骑摩托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绝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宣传整治

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让“一盔一带”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6月1日起,交警四大队开展了安全守护宣传整治活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市民养成安全习惯。

交警四大队以“一盔一带”为切入点,认真做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强化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整治力度,提高骑乘人员安全出行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城区重点路口、商业中心等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加大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劝导教育为主,现场处罚为辅,督促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未佩戴头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170人次。

交警四大队对辖区外卖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配送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为企业员工统一配备头盔,杜绝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配送。同时,根据辖区特点,充分利用民警走进社区、村镇,上门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有利时机以及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点等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安全宣传,联合人保财险在电动自行车挂牌点赠送安全头盔2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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