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经济火起来城市靓起来
YMG记者李仁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人们纷纷进入光影世界,尽情享受由食、游、购、娱、体、展、演等活动带来的惬意,而在此情此景中,幸福的滋味在滋长,城市的魅力在释放,城市的新动能在激活……日前,烟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地域范围、发展业态、打造目标、配套措施和责任单位等环节,就如何做好夜间经济这篇大文章做出顶层设计。
作为推动新一轮消费升级的引擎,“点亮”城市夜间经济,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拉动经济快速增长。资料显示,一些发达国家的国民已将1/3的收入用于休闲,其中60%以上的休闲活动在夜间。在国内,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2/3以上的餐饮营业额在夜间实现,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
烟台市发展夜间经济有基础,2004年,市委、市政府就把发展夜间经济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抓手,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市区夜间经济的意见》,对繁荣发展烟台市夜间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政策激励作用。尤其是在夜间旅游的带动下,文化演艺及民俗节庆、区域亮化美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与一些大城市相比,烟台市夜间经济占烟台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还比较低,夜间经济在功能定位、业态层次、发展水平、环境设施、日常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需要我们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突破。
夜间经济要有特色。夜间经济应充分挖掘本地夜间休闲资源,结合自身文化特点,打造休闲娱乐项目,打造城市特色品牌,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的夜生活。《意见》充分考虑烟台市作为北方城市的季节和地域特点,在发展业态选择上,做到“室内室外并重、春夏秋冬兼顾”。主打“魅力特色牌”,彰显开埠、海洋、酿酒、冰雪、鲁菜等独特元素。
夜间经济要有文化味。传统认知上的夜间经济,更多是吃饭经济、购物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夜间经济更应是一座城市生活文化的窗口,与城市历史文化深度融合,体现城市的文化底蕴。正是看到这一点,《意见》提出,坚持文化赋能、业态融合,以文化引领夜间经济发展,以夜间经济发展增添精神文化内涵,注重培养、提升夜生活文化品质,满足市民与游客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丰富夜间经济元素,推进“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各种业态融合、协同发展。
夜间经济要统筹。夜间经济在给城市带来活力、魅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也对城市治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如何让夜间经济更好“点亮”城市的夜空,不仅是一道经济命题,也是一道治理考题。培育夜间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意见》中提出的一揽子保障措施,包括延长公交运营时间、降低商户运营成本、设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等,意义也正在于此。我们应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各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作为推动新一轮消费升级的引擎,“点亮”城市夜间经济,简单地说,就是让城市的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文化味“浓”起来、城市品位“提”起来。我们要用实际行动“珍惜”夜间这一消费“黄金时段”,切实把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成为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升城市品位和活力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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