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家街道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

烟台晚报 2019-09-10 10:13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宪臣)今年以来,初家街道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和公益劳动,有质量有成效,更好促进“浪子回头”回报社会,助力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为丰富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矫正形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社会、回馈社会意识。近日,初家街道司法所组织凤凰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确保社区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在社区服务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分工明确,将楼道两边杂物、地面等全部清理干净,高质量完成了社区服务任务,得到了周围群众的夸赞。

近年来,初家司法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网格化模式”优势,探索出一条“依法矫正、科学矫正、精准矫正”的新路子,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据悉,初家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维持在40余人左右,由于地处城市中心区,人员工作各不相同,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保证矫正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初家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模式,按照“司法所指导为主,社区具体组织为辅”的管理原则,以“网格化”精细管理转变模式,丰富劳动内容,规范劳动形式,确保“8小时”社区服务落到实处。同时,以社区矫正对象所居住地或工作地的社区为依据,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服务就近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初家司法所坚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可操作性强,方式灵活多样,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给他们提供最大的帮助。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由社区矫正对象月初提报计划到初家司法所,每月不少于8小时,再由司法所审核后提交给社区组织监督执行。如与工作、生活发生冲突的情况,可灵活调配服务时间,以便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避免工作冲突灵活安排时间,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社区服务,强化了辖区居民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认同感,提升矫正成效。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不但修复他们的社会关系,还培养了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希望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在劳动中提高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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