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烟台市56岁的张先生询问:“我是城镇下岗职工,今年6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立一家小型家电超市,咨询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标准是多少?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张先生属于“4050”人员,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以下待遇:(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二)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所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按照其实际支付的场所租赁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创业地申请10万元以内 (含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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