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支气管哮喘属于慢性病吗?

烟台晚报 2019-07-06 09:25 大字

咨询:儿童支气管哮喘是否属于慢性病?可否申请门诊报销?

答复:目前“儿童支气管哮喘”尚未纳入烟台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您孩子治疗支气管哮喘的门诊用药可以通过居民普通门诊政策报销。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每次3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100元,二档缴费为200元。您孩子属于未成年,一档缴费,可以享受二档报销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2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

咨询:请问家人61岁,户口是牟平区的,在芝罘区居住、无居住证,2019年缴纳了二档(490元)的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在毓璜顶医院住院,怎么报销?报销比列是多少?如果在牟平住院,和在毓璜顶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同吗?

答复: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1.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照60%支付;二级医院按照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2.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您在烟台范围内,选择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毓璜顶医院属于三级医院,牟平滨医附院属于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一样。若选择二级医院即按照二级医院比例报销。YMG记者夏丹通讯员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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