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务服务送到百姓家里 芝罘区首推不动产登记“上门办证”制度
本报讯“我这么大岁数也出不了门,多亏了你们来给我上门服务啊!”5月6日,92岁的陈奶奶在家中拿到了自己位于芝罘区周乐街房子的不动产证书,她感激地向工作人员说道。据了解,陈奶奶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窗口办理,于是她的亲属向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了“上门办证”的申请,3天后,两名工作人员上门为她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芝罘区以“放管服”改革为有力抓手,聚焦解决企业群众关心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烟台市率先出台了《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上门办证”制度》,并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通过对特殊人群推出不动产登记“上门办证”业务,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截至目前,芝罘区共为9名群众提供了不动产“上门办证”服务。“我们从今年年初开始试行对特殊人群进行“上门办证”服务。在试行的一个月内,为4位年迈老人提供了“上门办证”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说道。在总结梳理前4次“上门办证”情况的基础上,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析作业流程、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并积极咨询法律专家、新闻机构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出台并实行了《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上门办证”制度》。该制度对“上门办证”的服务对象、申请程序、作业流程、第三方见证和工作人员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推行“上门办证”业务,将广大老弱病残群众的办证需求全部纳入日常工作,确保了“上门办证”工作的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登记机构都不愿意提供“上门办证”服务,除了需要付出更多人力以外,有时甚至需要承担法律风险。“每每看见八九十岁的老人被子女抬进登记大厅办理房产转移,总觉得心里特别难受。”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姜波接受采访时说。为了让特殊群众享受政府的“上门办证”服务,同时最大程度避免登记机构的法律风险,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勇于创新改革,用“第三方见证”方式来确保申请人办证需求的真实性。一方面由登记机构邀请热心社会公益的人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社会贤达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见证“上门办证”服务。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邀请与不动产权属无利益、无继承关系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作为见证,共同参与“上门办证”,并将他们参与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确保“上门办证”真实有效。“这种方式拓宽了政府为民服务渠道,保障了申请人的利益诉求,免除了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两全其美。”芝罘区相关负责人说道。通讯员曹兴强赵海燕王晓波YMG记者尹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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