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婚姻登记处提示涉外婚姻注意事项

烟台晚报 2019-05-15 12:0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禛祎通讯员黄宏巧)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办理机关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常住户口在芝罘区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办理婚姻登记,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芝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自涉外登记业务下放之后,登记处接待了不少群众前来咨询,多数情况下材料都不齐全。为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涉外登记,婚姻登记处给出两点建议:一是涉外婚姻登记情况相对复杂,请准备办理涉外登记的当事人提前拨打电话咨询(电话:6276709)。二是涉外登记办理中需要提交中文翻译材料的,请当事人到烟台市三特翻译事务所(电话:6088177)和烟台外事办外事翻译中心(电话:6227448)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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