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商事制度改革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将获得一系列相应的奖励支持措施
本报讯(YMG记者侯召溪)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烟台市被列入2018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名单,受到督查激励,获得相应的奖励支持措施。
去年以来,烟台市全面落实上级部署,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发展环境为目标,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18年7月,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公布市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701项,14个县市区公布本级事项清单1.5万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9月,烟台市又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和省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去年底,市级层面调整事项363项,县市区层面调整事项1255项,政务服务效率再“提速”。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烟台市还开展了10个专项行动,基本完成“3545”改革目标,即基本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4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同时,全力做好改革的“减法”,烟台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截至去年底,共取消其他材料等模糊性字眼和兜底性条款91条,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2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调整征收政策5项,改革成果更直接惠及广大群众。
此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支持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将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大数据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比发展就是比环境,抓发展就是抓环境。今年烟台市将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健全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等的具体办法,建立行政审批授权及人员资格制度,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立足“一次办好”改革,在前期开展投资建设、商事登记寻标比对的基础上,重新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行寻标对标,重点对标省内济南、青岛两市,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要素比对,逐项梳理、压减审批事项要素环节,再造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规范事项申报材料、申办条件,确保所有事项全省审批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服务质量最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四个一”集成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制度,继续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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