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住院报销吗?
咨询:我是在职职工,单位一直给缴纳社保,目前已经怀孕5个月,由于胎儿生长异常,需要在济南引产,请问住院能报销吗?
答复:按照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应在烟台市统筹地区内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济南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产假津贴,由用人单位持准生证复印件及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咨询: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都由哪几个部分组成,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金就越多吗?
答复:烟台市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55周岁170月,60周岁139月)。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1.3%。4、地方补贴养老金=33元(烟台市地方补贴),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月缴费基数÷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
咨询:急性心梗患者如何办理查体?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已享受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待遇的急性心梗患者,待遇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需要经过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查体。查体结果符合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要求的,可继续享受慢性心力衰竭慢性病待遇。查体费用由个人负担。
咨询:我父亲在东北办理的退休,现在和我在烟台居住,想长期在烟台医院看病住院,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由于您父亲在东北办理的退休,所以建议您具体咨询东北的社保机构,按照当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咨询:我姥爷刚去世,之前在企业办理的退休,我姥姥目前没有收入来源,想咨询一下我姥姥应享受哪些政策?都应上哪办理?提供什么材料,是怎样的程序?
答复: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将公安部门出据的死亡证明提供给原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交社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依据死亡证明办理死亡减少手续,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用人单位领回,用人单位发放给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个人账户结余部门,待丧葬费和抚恤金确认后方可返还。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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