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醉酒驾驶昏睡在路边 驾驶员被高速交警依法严处

烟台晚报 2019-02-14 09:2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吴清旭)2月8日,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2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民警在烟海高速12KM 处发现有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停留在路面应急车道内,且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应急指示灯也未开启。当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驾驶员在驾驶座内呼呼大睡,车辆也未熄火。民警叫醒驾驶员询问情况时,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便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意识比较模糊无法正常回答问题。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所驾驶的轿车带回荣乌高速烟台执法站作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检测,检测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证据,驾驶员承认7日晚家里亲戚来聚餐,自己喝了几瓶啤酒,认为凌晨民警不会查酒驾,便壮胆驾车上路。最后,民警首先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要求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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