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年夜饭”专项整治 与承办餐饮单位签订《年夜饭食品安全责任书》,依法查处不合格单位

烟台晚报 2019-02-01 08:12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立尧)为有效预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加强对辖区年夜饭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入口关”,确保“年夜饭”“团圆饭”聚餐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严把准入关口,确保依照许可规范经营。对承办2019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进行提前介入检查,主要检查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年夜饭”定制数量是否与接待能力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要求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5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各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而且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此外,督促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备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行政指导,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年夜饭”是否安全,成为春节前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各街道市场监管所切实提高思想重视程度,落实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一线,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继续推行“年夜饭”申报备案制度,各市场监管所及时将有关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事宜及时通知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掌握年夜饭预订情况,对承办3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法人签订《年夜饭食品安全责任书》。

明确检查重点,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放心。在现场检查、整治过程中,主要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帐记录落实情况和存储情况,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禽类、食用油、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督导各餐饮单位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严格规范加工操作过程,半成品、成品食品及其加工用具、存放容器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凉菜制作必须专人、专间、专用加工工具。此外,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和餐具的抽检,对不合格的单位依法查处,确保“年夜饭”餐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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