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去给工人发工资 民警暂缓拘留显执法温情

烟台晚报 2019-01-27 09:0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刘慧晶)1月22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公路某处查纠时,发现远处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加油站匝道违章停车,远远看去像是在更换驾驶员,民警随即上前检查。

一开始,驾驶员熊某坚称是自己开的车,但是面对民警询问,结合车辆过高速监控卡口照片,副驾驶宋某最终承认刚才是自己开的车,因为自己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害怕受到处罚所以和熊某换了座位。

宋某说自己是湖北人,在山东承揽工程,手下有100多名工人在威海等着自己去结清工资。一大早,他们从淄博开车前往威海,同行5人中只有熊某有驾驶证。因为担心熊某长时间开车太累,宋某就当起了“临时司机”,没成想遇到交警检查。当得知无证驾驶要罚款1000元,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时,宋某着了急,他向民警表示,自己做错了愿意接受处罚,但是那100多名工人着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可等不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决定特事特办,先暂缓执行拘留,并帮忙联系车辆,要求宋某回去给工人结清工资后,第二天回来接受处理。宋某对民警人性化的处理方式非常感激,表示会在给工人发完工资后第一时间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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