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量刑协商”为核心 牟平检察院探索建立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

烟台日报 2018-11-07 09:09 大字

编者按为积极宣传全市检察系统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措施,深入挖掘烟台市检察系统务实创新、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本报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设“检察视窗”栏目。敬请关注。本报讯(YMG记者尹琳通讯员徐洪坤)“按照‘一个核心、两条主线、三个提升’这一工作模式,我们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提高了诉讼效率,增强了案件质量效果。”近日,牟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曲学淳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牟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以“量刑协商”为核心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工作井然有序。探索认罪从宽速办机制建立以“量刑协商”为核心的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是牟平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的大胆探索。曲学淳告诉记者,该院通过专题调研发现,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占该院公诉案件的55%。这些案件通过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进行诉讼,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关多久判多久”的现象,不利于及时准确惩治犯罪、保护人权,不利于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牟平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的沟通,共同推进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构建繁简得当诉讼程序抓住公正效率和保障人权两条主线,形成繁简得当的办理机制,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牟平检察院在建立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中坚持的“两条主线”。建立快捕快诉制度,简化审查报告制作。使得办案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协商,以协议确定的罪名提起公诉,并在同类犯罪行为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再减轻10%-20%的幅度向法院提出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集中提起公诉,指派专人统一出庭公诉。法院提前送达、提前排期、集中开庭。

建立“三问三签两听”制度。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人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以及对量刑建议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同意后,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量刑协商承诺书》和《量刑建议告知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探索“量刑协商”为核心,建立认罪从宽快速办理机制的过程中,牟平检察院诉讼效率明显提升。“这项机制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促进了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时间。”曲学淳告诉记者,共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99件,审查起诉期限由平均23天缩短为不足5天,庭审时间由平均1小时缩短为10分钟,当庭宣判率为78%。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将适用认罪量刑协商机制的权力赋予主任检察官,推动了办案责任制的落实,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所办理案件法院无改变(公诉意见、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被告人无上诉、被害人无申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使得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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