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男子伪造三枚印章,申办旅馆业务落网牟平

今晨6点 2018-10-11 09:25 大字

晨报讯(YMG记者滕新书通讯员王辉)日前,牟平警方侦破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案,犯罪嫌疑人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在侦办中。

日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治安大队在办理旅馆业审批业务时,发现前来办理审批手续的唐某所持的消防业务手续印章是伪造的,民警立即将唐某控制。

今年50岁的唐某是芝罘区人。经审讯,他交待自己先后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及某公司印章三枚。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唐某被牟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在侦办中。“对于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的处罚,我国法律都有明文规定。”牟平警方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相应行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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