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调整病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周期

烟台晚报 2018-08-06 09:5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秀清)为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近期,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病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周期进行了调整。

按照相关规定,将原查体周期一年两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结束前15日将申请病退人员医学查体材料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统一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以职工病情为重,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持医院病危通知书随时申请病退查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医学查体,查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达鉴定结论。

鉴定周期调整自2018年7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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