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破获各类制假售假犯罪案件 114起,烟台打防侵权假冒犯罪形成常态化格局
本报讯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以“云端行动”为抓手,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工作中,注重强化组织领导,针对不同时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动态,科学谋划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2017年以来,烟台市公安机关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烟酒、食品、农资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破获各类侵权犯罪案件114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51 名,涉案总价值约 3.1亿余元。其间,主动发起打击侵权全国集群战役22起;成功摧毁了多个侵权犯罪网络,有效遏制了各类涉及侵权案件的发生。
烟台市公安局以高压态势强化打击侵权犯罪行为,根据经济运行规律,结合烟台实际,定期分析侵权犯罪动态,广泛收集线索,梳理分析研判,拓展案源,深挖网络,多破案、破大案。工作中通过多种措施,调动办案民警的积极性,并注重开展警种之间合成作战,对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假冒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经济社会有序运行。
同时,注重创新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工商、质监、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接,一方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互通侵权违法犯罪线索,共同会商研究,实现对侵权违法犯罪精确打击,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健全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和即时查询。2017年以来,烟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先后与8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畅通了执法信息共享渠道,累计获取预警和办案线索510条。
除此,全市公安经侦部门还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开展防范工作,深化创建“一端双微三网”的防范服务体系,形成全方位多维度预警,实时对制假贩假的手法、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预警信息,使广大群众认清侵权犯罪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升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据统计,2017年以来,公安经侦部门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先后向社会发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预警提示、防范常识 300余条,社会消费群体参与互动人数达到1800多人(次)。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介绍,2018年将继续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特别是侵害广大群众切身权益的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结合“净网2018”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侵权犯罪,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深挖网上售假背后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捣毁产业链条,用更高的执法办案水平和更好的执法办案效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向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王宇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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